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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 知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科普事业发展,提高基层科普公共服务整体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50号)要求,现就2021年榆林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

二、推荐条件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3)获得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4)会员农户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10%以上。

(6)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科普示范基地

(1)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2)已被命名为县级科普示范基地,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3)获得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4)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5)每年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0天,受益群众不少于600人次,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三、申报原则和数量

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局要本着结合实际、注重效果、做实做精、重点支持的原则,依据项目申报内容和条件,择优选择确定项目,每个县市区原则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且必须包含1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可直接向市科协推荐申报项目。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给予项目经费支持。项目评审、立项资助、管理监督、绩效评估按《2017年榆林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榆科协发〔2017〕59号)的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弄虚作假行为,已享受过中省市资金奖补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推荐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取消或核减其所在县市区推荐数额,并在全市通报。

2.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被推荐单位300字以内情况简介和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申报书是市科协实施项目的依据,项目一旦获批,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将根据项目申报书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并作为后续检查项目资金使用的依据。请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

3.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榆林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申报书》   

        http://www.ylkp.org.cn/wcm.files/upload/CMSylkp/202111/202111240542016.doc

          2.《榆林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http://www.ylkp.org.cn/wcm.files/upload/CMSylkp/202111/202111240542050.doc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王佳娟   

联系电话:0912-3891909

电子邮箱:514059899@qq.com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榆林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