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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榆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宣传部、教体局、发改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协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健委 省应急管理厅 省科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1﹞普字28号)精神,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将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榆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活动时间:2021年9月11日-17日在全市各地集中开展。各县市区各单位可根据全市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围绕建党百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涵养创新生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科学、尊重创新的环境,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基础支撑。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榆林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带动树立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六)宣传科学素质纲要,推动贯彻实施。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解读,调动全社会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主要活动

2021年榆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将立足面向基层、服务发展,惠及群众,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开展主场示范活动、科普日联合行动、“云上科普日”等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

(一)主场示范活动。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前沿科技热点,以实物、模型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通过多方主体联合、线上线下融合、优质资源整合的方式,打造内容丰富、趣味性强的主场科普活动。

(二)系列联合行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动员组织社会各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碳达峰碳中和科普联合行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组织动员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在校内外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

3.节水护水科普联合行动。开展以节水知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主题的科普活动,普及水科学知识,提高公众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

4.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组织涉农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技能培训、科技推广、科普讲座等活动,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能力,服务乡村振兴。

5.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各类健康科普讲座和知识问答,尤其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普及,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树立健康生活理念。

6.应急科普联合行动。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7.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动员组织企业通过开放参观、交流体验、专家讲解等形式,传播科学知识,诠释技术应用,宣传推介“科创中国”、“秦创原”,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

8.学会科普联合行动。组织各级学会通过科技讲座、学术活动、科普服务等形式,面向广大公众深入开展高质量科普,打造各级学会科普日品牌活动。

9.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广泛发动科技馆体系、科普基地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宣传、科普展览等活动,组织公众参观体验,提高公众科学认知。

(三)“云上科普日”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开设科普频道(栏目)、创作科普动漫、制作科普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应急科普、热点科普宣传活动,形成网络科普传播热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科普日作为激发创新意识、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科普日平台作用,积极沟通、做好统筹,搭建科普资源展示平台,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相关活动。

(二)面向基层,公平普惠。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常有常新的活动,推动科普日活动“接地气、聚人气”,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普惠民生,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强化服务,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为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做好服务保障。要统筹各类宣传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介,营造人人做科普、科普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四)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五)研判风险,做好防疫。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疫情防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做好风险评估,因时因地合理确定举办方式。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人员数量,严格人员管理,避免人员聚集,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五、有关事项

(一)登录填报。各活动组织单位于2021年8月24日至9月24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s://mtw.so/5Mzxml),填报活动信息。各活动组织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以便公众查询了解活动、参与活动并反馈评价。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须采取适当方式标注“2021年榆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信息完善。请各活动组织单位于2021年10月22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如开展网络活动须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全国科普日网站运营机构配合各单位向社会进一步宣传报道。

(三)工作总结。请各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负责将本县市区、本单位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市科协,市科协将择优向省科协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特色活动。


市科协联系人:田海洋

联系电话:0912-3891909  15029840077

邮    箱:344071562@qq.com

邮寄地址:榆林市青山路市政府院内市科协424室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榆林市水利局 

榆林市农业农村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