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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将开展第二十六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

  2018年124日,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向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下发了《关于开展榆林市第二十六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榆办字〔20189号)。

根据《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第二十六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本届宣传月活动将于325日至4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主题为“科技引领未来 创造美好生活”。

本届宣传月活动将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农民、青少年、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面向农民,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组织科技专家服务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户、科普带头人深入乡镇村户、田间地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依靠科技致富的本领,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面向青少年,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竞赛、智力七巧板比赛、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培养他们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面向城镇劳动者,举办基层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等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组织邀请院士专家举办科技讲座、科普报告,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知识宣传教育,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他们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列入市县两级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各级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要深入报道各地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动态及成效。

本届宣传月活动由市科协牵头,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40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